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信托业筹建“防火墙”
来源: 苏信理财 时间:2014-09-17
据悉,《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下发给各个信托公司,在征求意见后,该管理办法最快将于下月正式推出。另了解到,目前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的筹备小组已经组建完毕。筹备组组长一职由来自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一名高管担任,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刘宏宇、银监会非银部多名人士等也均已进入筹备小组工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在《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以后注册成立。该公司主要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而筹备小组的成员将出任该公司的高管。
来自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二季度末,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总规模为12.48万亿元,较去年末增长14.40%,再创历史新高。然而,与信托规模“齐头并进”是不断积聚的违约风险。瑞银在近期发布的2014年经济展望中提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上半年信托违约总额约630亿元,而今年全年有约3万亿至4万亿元的信托产品到期,未来信托兑付问题或违约的风险将会上升。
事实上,《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只是监管部门重拳整治信托业的“第一招”。近两个月以来,由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带队,监管部门已经赴多地摸底信托公司,年内还有多项举措会落地。
一份征求意见稿显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公司依法成立董事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推荐,报国务院备案。
去年末,在中国信托业年会上,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首次提出了“探索建立信托稳定基金”。今年7月,尚福林在年中工作会议中更明确地提出,切实阻隔影子银行风险传染,筹备设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
据了解,该基金公司将完全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主要职责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基金,负责基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基金认购者的权益保护和基金的清算偿付;执行基金认购规定,核查基金认购者的基金认购和基金使用者的基金使用、偿还情况。
此外,该基金公司还要负责监测信托公司风险,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信托公司监管和处置意见;以及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托,托管被停业整顿、撤销或关闭的信托公司,依法参与其资产处置和机构重组等。
事实上,此类行业保障基金的模式早已在其他领域出现,例如保险业中的保险保障基金。
2008年,保监会、财政部和央行联合下发《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在该办法推出后不久,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1亿元。公开资料显示,保险公司按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该基金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同时,保监会设立保险保障基金专门账户,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保险公司分户核算。该基金是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以及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
而此次信托业保障基金的运作方式与保险保障基金如出一辙。根据征求意见稿,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财产信托按其收益的一定比例认购。而信托公司按净资产认购的基金由信托公司按年认购,每年3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
除了信托公司认购外,该基金的资金来源还包括:基金公司运用基金处置信托业风险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处置净收益;基金公司运用基金获得的投资净收益和利息收入;基金公司市场化经营的利润留成和其他合法收入等。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信托公司可以申请使用该基金?征求意见稿显示,基金使用应当遵循化险救急、有偿使用原则,主要用于信托公司的机构重组和短期流动性救助。具体来看,在信托公司经营正常、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因单只优质资金信托计划到期,融资方不能按期清算支付资金,信托公司拟短期接盘而缺乏流动性支付的;或者单只出险资金信托计划因存在卖者尽责瑕疵,需要信托公司赔付而流动性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均可申请该基金。此外,信托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股东退出或行政关闭,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将影响信托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信托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重组,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将危及信托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也可申请。
某银监会人士表示,信托业保障基金并非孤立的,而是与银行业的存款保险、保险业的保险保障基金以及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局等制度和机构一起构成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洪偌馨 2014-09-10)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在《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以后注册成立。该公司主要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而筹备小组的成员将出任该公司的高管。
来自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二季度末,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总规模为12.48万亿元,较去年末增长14.40%,再创历史新高。然而,与信托规模“齐头并进”是不断积聚的违约风险。瑞银在近期发布的2014年经济展望中提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上半年信托违约总额约630亿元,而今年全年有约3万亿至4万亿元的信托产品到期,未来信托兑付问题或违约的风险将会上升。
事实上,《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只是监管部门重拳整治信托业的“第一招”。近两个月以来,由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带队,监管部门已经赴多地摸底信托公司,年内还有多项举措会落地。
一份征求意见稿显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公司依法成立董事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推荐,报国务院备案。
去年末,在中国信托业年会上,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首次提出了“探索建立信托稳定基金”。今年7月,尚福林在年中工作会议中更明确地提出,切实阻隔影子银行风险传染,筹备设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
据了解,该基金公司将完全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主要职责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基金,负责基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基金认购者的权益保护和基金的清算偿付;执行基金认购规定,核查基金认购者的基金认购和基金使用者的基金使用、偿还情况。
此外,该基金公司还要负责监测信托公司风险,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信托公司监管和处置意见;以及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托,托管被停业整顿、撤销或关闭的信托公司,依法参与其资产处置和机构重组等。
事实上,此类行业保障基金的模式早已在其他领域出现,例如保险业中的保险保障基金。
2008年,保监会、财政部和央行联合下发《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在该办法推出后不久,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1亿元。公开资料显示,保险公司按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该基金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同时,保监会设立保险保障基金专门账户,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保险公司分户核算。该基金是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以及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
而此次信托业保障基金的运作方式与保险保障基金如出一辙。根据征求意见稿,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财产信托按其收益的一定比例认购。而信托公司按净资产认购的基金由信托公司按年认购,每年3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
除了信托公司认购外,该基金的资金来源还包括:基金公司运用基金处置信托业风险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处置净收益;基金公司运用基金获得的投资净收益和利息收入;基金公司市场化经营的利润留成和其他合法收入等。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信托公司可以申请使用该基金?征求意见稿显示,基金使用应当遵循化险救急、有偿使用原则,主要用于信托公司的机构重组和短期流动性救助。具体来看,在信托公司经营正常、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因单只优质资金信托计划到期,融资方不能按期清算支付资金,信托公司拟短期接盘而缺乏流动性支付的;或者单只出险资金信托计划因存在卖者尽责瑕疵,需要信托公司赔付而流动性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均可申请该基金。此外,信托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股东退出或行政关闭,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将影响信托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信托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重组,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将危及信托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也可申请。
某银监会人士表示,信托业保障基金并非孤立的,而是与银行业的存款保险、保险业的保险保障基金以及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局等制度和机构一起构成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洪偌馨 2014-09-10)
(hanb摘自第一财经日报)